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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第十一届春华秋实文化艺术节突出贡献奖的通知

关于评选第十一届春华秋实文化艺术节突出贡献奖的通知 武商院学发〔2015〕5号 校内各单位: 为进一步促进各类校园文化的繁荣建设,更好地践行“质量立校,特色兴校,人才强校”的办学理念,在总结提炼第十一届艺术节...
关于评选第十一届春华秋实文化艺术节突出贡献奖的通知

武商院学发〔20155

校内各单位:

为进一步促进各类校园文化的繁荣建设,更好地践行“质量立校,特色兴校,人才强校”的办学理念,在总结提炼第十一届艺术节成绩、经验的同时,继续发挥好各专业教师、分团委、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在艺术节活动中的引领作用,为第十二届艺术节取得圆满成功奠定基础,经研究,决定评选第十一届春华秋实文化艺术节突出贡献奖(集体和个人)。具体安排如下: 

一、组织领导

成立评选工作小组,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与协调。

组  长:钟克喜

副组长:吴争强

成  员:张一鸣  陈  丹  程蒙雨  王  成  李  珊

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或直属支部书记

评选办公室设在校团委。张一鸣兼任办公室主任,陈丹兼任办公室副主任,负责评选工作的日常管理。

二、评选类型及指标

1.突出贡献奖(集体)6个

2.突出贡献奖(个人)28人(教师8人、学生20人)

三、评选时间与流程

1.评选时间。2015年3月17日—2015年3月21日

2.评选流程。评选工作采用申报形式进行,填写《第十一届春华秋实文化艺术节突出贡献奖(集体/个人)申报表》(附件),于3月19日上午10:00前交评选工作办公室。评选小组根据上报材料和实际工作情况,组织评审,于3月21日公布评选结果并面向全校公示五天。公示无异议后,于3月26日在第十二届春华秋实文化艺术节开幕式予以表彰。

四、评选条件

(一)突出贡献奖集体,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三项。

1.在第十一届艺术节的统领下,能够系统规划本单位的各项活动,活动的主题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,注重思想引领,贴近实际,寓教于乐,有创新、有创意、有成效。

2.积极组织本单位参加第十一届艺术节活动,并取得一定成绩。

3.积极为艺术节输送人才,选送节目,建言献策。

4.能够主动承担校内外大型活动或公益活动,扩大学校的知名度。

(二)突出贡献奖(个人),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三项。

1.热衷校园文化建设,用实际行动为学校文化传承贡献青春和力量。

2.在本单位或某一领域组织能力和服务意识强,在参与艺术节活动中表现突出。

3.积极策划组织艺术节期间的各类校园文化活动,在活动中发挥其专长,对校园文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。

4.由艺术节推介参加校外各项活动获奖,为学校争得荣誉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.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,以此为契机,总结并规划好本年度的各类学生活动,把提升活动品质作为唯一目标,精心准备,认真筹划,做到以评促建、以评促改、评建结合、提升质量。

2.评选工作要实事求是,不可弄虚作假,夸大成效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的填写上报。

 

附件:第十一届春华秋实文化艺术节突出贡献奖(集体/个人)申报表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:

第十一届春华秋实文化艺术节突出贡献奖(集体/个人)申报表

申报单位(或个人)

 

申报类别

□集体   □个人

申报负责人职务

 

联系方式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签章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年  月  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签章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年  月  日

备注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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